服務指南
問
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(國家文物局)
2011-12-12 12:15:59
2003年5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7號公布 根據(jù)2013年12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5號公布的《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據(jù)2016年2月6日發(fā)布的國務院令第666號《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第二次修正 根據(jù)2017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676號公布的《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第三次修正)(編者注:修改內(nèi)容見根據(jù)2017年10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7號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《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修改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(2017年修正本)》
問
如何競投?
2011-12-12 12:15:59
瀏覽拍賣預告,找出您感興趣的拍賣的場次,參加它的預展(一般在拍賣會前 2 天舉行),通過網(wǎng)站的瀏覽或預展定下您的購買目錄。
本人可以憑有效證件,以現(xiàn)金或網(wǎng)銀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,辦理競投號牌。
本人出席拍賣會,現(xiàn)場競買。如您不能親自出席拍賣會,可填寫《委托競買授權書》,由工作人員代理出價。
競買成功后,請您簽署《成效確認書》。付款,領取所投拍品。
問
如何委托?
2011-12-12 12:15:59
您可以通過電話預約,然后帶原作到本公司,或者以電郵、信件等方式將作品照片發(fā)至相應業(yè)務部門的郵箱。
收到您的作品后,我們的專家業(yè)務小組會對您的作品進行研究和全面評估,如合適上拍將暫存原作,請您簽訂《委托拍賣合同》。
我們會將您的作品編入圖錄,對作品的上拍情況會向您發(fā)出一份書面通知。
在拍賣會上對您的作品進行拍賣。